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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011-33772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1-18 14:58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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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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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428 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3〕1545 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 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文件、2020 年 1 月 1 日颁布实施新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需开展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您对本建设项目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项目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旭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概况:项目场址位于东川区汤丹镇滥泥坪村,项目场址区总体北高南低,西高东低,东高程在 3200m~ 3350m 之间。项目装机容量 45MWp,场区用地范围 1200 亩,包括 45 个光伏发电阵列区和 1 个110kV 升压站。本期工程静态总投 32976.46 万元人民币,动态总投资为 33647.85 万元人民币,单位静态投资为 7.30 元/Wp,单位动态投资 7.44 元/Wp。

已经开展的前期工作:

1、2017 年 3 月 15 日取得东川区发改局的项目备案证。

2、2017 年 12 月 11 日取得东川区国土资源局关于项目用地的行政审批意见,项目项目选址面积约 1200 亩,土地属性为其它草地,土地利用现状为未利用地,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和光伏电站建设限制性用地,不涉及城镇规划用地范围,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 2 1 号)文关于光伏发电精准扶贫政策的要求。

3、2017 年 12 月 11 日取得东川区环保局局关于项目用地的环境审批意见,项目选址暂不涉及目前上报的东川区生态红线规划范围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 2 1 号) 文关于光伏发电精准扶贫政策的要求。

4、2017 年 12 月 11 日取得东川区林业局关于项目用地的林业审批意见,项目选址林业性质为荒山宜林地;不涉及公益林林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重要湿地;不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区、野生动物栖息地; 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 2 1 号)文关于光伏发电精准扶贫政策的要求。

5、2017 年 12 月 11 日取得东川区水务局关于项目用地的林业审批意见,项目选址不涉及水源保护区及水源涵养地;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 2 1 号)文关于光伏发电精准扶贫政策的要求。

6、2017 年 12 月 11 日取得东川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项目用地的审批意见,项目选址不涉及目前上报的生态红线规划范围,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 2 1 号)文关于光伏发电精准扶贫政策的要求。

7、2018 年 7 月 26 日取得东川区文体广电总局关于项目用地的审批意见,项目选址地经东川区文物管理所的考古调查、勘探,建设用地未发现文物古迹。我局认为此项目没有进一步处理的文物,同意工程进行建设,在施工中如有其他文物发现,请及时报告文物主管部门。

8、取得东川区供电局关于项目接入电网的初步意见,建议以 110kV 或 220kV 电压等级接入系统,且优先保障扶贫项目消纳。

9、完成项目场址区域的地形测绘。

10、2018 年 2 月,湖南省工程勘察院编制完成了《云南省东川区汤丹镇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通过了有关专家的审查,预计在 2018 年 4 月能备案。

11、2020 年 1 月 14 日,取得了东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东川区汤丹镇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结果的备案证明。

施工工期:从第 2018 年3 月1 日开工,第 2018 年12 月 31 日开始竣工发电。

投资估算及筹措:根据国家规定和贷款条件,在项目建设时必须注入一定量的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 20%计,其余资金从银行贷款。项目建设资本金按工程总投资的 20%计,由建设投资方自筹;剩余资金采用银行贷款,贷款利息按现行银行贷款利率 4.90%,等额本金还款复利率 5.25%,本项目长期贷款 26918.28 万元,建设期利息 671.39 万元。银行融资贷款偿还期为投产后 15 年,采用等额还本利息方式。

推荐方案占用土地及数量:云南省东川区汤丹镇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规模用地 0.4083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0.2865 公顷,未利用地 0.1218 公顷。

情况说明:2020 年 1 月 1 日新《土地法》开始实施,并且明确规定项目用地报批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报告及结论作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策、批准用地指标的法律依据。因此我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受昆明旭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林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调查、编制等工作。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社会风险评估机构:云南新地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程序:首先由云南新地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建设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

主要风险影响因素

(一)主要社会风险影响因素:

1、项目建设前工作主要风险:1)项目前期手续(立项、可研、施工及规划许可、水保、环评等)是否齐全、合法的风险;2)征地手续合法性的风险;3)对鸟类和野生动物生活习性的观测落实与否风险;4)项目宣传工作不到位引起群众事件的风险。

2、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风险:1)生态环境风险(主要是植被的破坏和修复问题);2)设备运输过程中交通产生交通阻塞影响和安全隐患的风险;3)塌方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风险 ;4)扬尘对空气污染的风险;5)光伏电站施工过程中主要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风险有吊装作业、交通运输作业、用电作业、施工爆破作业;6)光伏电站施工期生产废水对环境的影响风险,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施工工厂(包括停车场)废水等;7)施工期间发生火灾的风险;8)施工期间生活垃圾、粪便、弃土渣等产生影响区域生态和区域卫生的风险;9)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10)光伏发电站在建设期间使用的空压机、搅拌站、起重设备、运输设备、钻机、混凝土泵、焊机等施工设备而产生的噪声污染的风险。

3、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1)光伏电站工程易燃的部位为主变压器和电容器组无功补偿装置。由于变压器及电容补偿装置均为户外布置的易燃设备,变压器及电容补偿装置内部故障时会引起电弧,有燃烧和爆炸的风险;2)变压站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造成生态破坏的风险;3)可能引起火灾的风险;4)光伏电站的户内电气设备以及户外高压配电设备,有造成触电伤害事故的风险;5)光伏电站处于山顶,易发生雷击,使电气设备及人员有雷击事故的风险;6)根据场区的气候特征,低温覆冰会对电气设备的运行造成危害;7)光伏电站110kV 升压站,开关站内 110kV 设备对地面静电感应场强,可能产生电磁辐射的风险;8)电气设备维护及检修作业时,可能发生高空坠落伤害、机械伤害等风险;9)通风机等设备的噪声污染:低频噪声引起的听力视觉伤害的风险。

(二)主要措施:

本项目应从以下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

1、项目建设前期工作:1)建设单位应及时补全相关手续,使项目建设合理合法,相关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树立“社会风险无小事”的思想;2)成立征地补偿工作小组,项目征地补偿款应按相关标准及时足额的补偿到相关权益人,对征地有异议的征地户应及时沟通解决;3)要加强项目意义的宣传。通过项目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以及村民小组等地方政权机构组织召开会议、办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意义,使其好处做到家喻户晓,以便赢得周边民众的积极主动的配合。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对项目周边地区民众,以及项目施工方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2、项目建设过程:1)做好因项目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修复工作及项目和周边的环境绿化工作;2)项目区域内的各级政府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项目建设及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民众的思想,树立想群众之所想的观念,尽量避免和减轻对群众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倾听群众声音、加强组织引导、强化服务意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建立健全和加强组织保障,落实责任主体。针对维稳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参与人员,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责任;4)建立维稳应急机制,提高维稳应对能力。要设立维稳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维稳工作人员,建立维稳首问负责制。加强维稳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维稳接待和处置能力,积极引导社会矛盾通过正常途径反映和解决;5)施工期生态措施:对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设置临时堆场,统一堆存然后及时回填。项目区气候较为干燥,降雨量较少,为减少水土流失量,雨季时可将可能加剧水土流失的施工作业暂时停止。采取措施后,施工期水土流失量将得到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3、项目运营期:1)考虑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电场磁场、辐射、无线电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应做好周边居民的沟通与补偿工作,变压站周边警示牌安放应合理;2)运营期生活废水及机械设备废水:拟建电场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并修建旱厕,混凝土拌和系统生产废水通过沉淀后回用于拌和工序;运行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对外排放,不对水环境产生污染;3)运行期生态措施:太阳电池方阵阵面倾斜朝南布置,可大大减少阳光的直射和减小常年西南风的吹拂,降低土壤的水分蒸发;厂区内设置绿化;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取措施后,项目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4)安全问题措施:(1)工程防火设计:工程防火采用综合消防技术措施,消防系统从防火、监测、报警、控制、疏散、灭火、事故通风、救生等方面进行整体设计。(2)程防爆安全设计 :主变压器及压力油罐等都设有泄压装置,布置上将泄压面避开运行巡视工作的部位,以防止在设备故障保护装置失灵,通过泄压装置释放内部压力时,伤害工作人员。设备在选型和采购时,要求压力容器的设计与制造必须符合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规定的产品,并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申报和办理使用登记手续。运行中应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检验。(3)防静电设计:通风设备和通风管等均接地,移动式油处理设备在工作位置应设临时接地点;防静电接地装置与工程中的电气接地装置共用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 30Ω。场外独立设置的易燃、易爆材料仓库,在直击雷保护范围内,其建筑物或设备上严禁装设避雷针,而用独立避雷针保护,并采取防止感应雷和防静电的技术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支持程度;对该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到土地征收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到的安置、补偿、交通等问题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2)公示地点、方式: 地点:地方政府网站、当地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宣传栏 方式:网上公示、宣传栏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主体:昆明旭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古铜路 29 号 联系电话:0871-65103727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云南新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银河明珠 1 幢 603 室 联系电话:0871-68135392

七、有效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 15 日内。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方或者评估方联系。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