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局依法受理了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设置拖布卡分院的申请。经审核资料、查看现场和合议,现将拟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申请人:汤丽君
2.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拖布卡分院
3.类别:精神病医院
4.地址: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新街村白泥井小组
5.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学专业。
6.床位(牙椅):69张 (0张 )
7.符合《昆明市区域卫生规划》情况:符合
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20年3月5日-2020年3月14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反映。
受理部门: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电话:62122864;邮箱:292346335@QQ.com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科,电话:62121325。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