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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宣传
[作者:东川区医疗保障局发布时间:2019-12-23 16:31来源: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自2017年7月1日起,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经办管理。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职工医保参保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保费、合规合法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注:退休人员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可享受生育津贴;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支付生育医疗费时,需扣除居民医保已支付待遇。

三、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包干结算,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基数,按照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天数计发。计算公式为:实际计发数=月平均缴费基数(元)÷30(天)×假期天数 由用人单位统一领取。

四、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员生育待遇申报表;

(二)住院发票(原件,复印件);

(三)出院证或出院记录(原件);

(四)费用明细清单;

(五)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六)报账人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

(七)单位对公账号(机打并加盖公章);

1.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供女方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人流和其他计划生育类别报账需提供手术治疗记录(原件),门诊提供病情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与原件相符。

五、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871-62122656

QQ群号:328015096

包干结算和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

类别

包干结算标准(单位 :元)

假期天数(单位:天)

多胞胎生育

生育

顺产

2500

158

每多生育1个婴儿,生育的医疗费用增加500元。

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吸引)

3000

173

剖宫产

4000

173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人流)

2000

42


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流)

600

15


计划生育

放置宫内节育器

450

7


摘取宫内节育器

150

7


输卵管结扎术

2000

30


输精管结扎术

1000

15


输卵管复通术

2500

30


输精管复通术

2000

15